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部分中小学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教师9名,其它中小学教师31名(其中城区教师19名,乡村教师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与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教师40名,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见《2024年新邵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原则和条件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具备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条件;
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6月6日。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7.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在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邵县教育局网站等相关网站发布。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8:00起至2024年6月23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haoyang.pzhl.net/)进行网上报名,本平台不推荐使用苹果设备或手机等移动终端,请使用电脑登录网页进行注册报名(应聘者需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时提供电子材料包括:
1.在报名系统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
3.学历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海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A.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B.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C.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2024届教育类毕业生,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所有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岗位的拟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需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户籍)、参赛证明等;
8.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200KB以内,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上传等,单张图片大小不宜超过500KB,图片总量大小不宜超过10M,否则容易造成上传失败导致报名不成功。
9.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2.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附件3)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不接受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补报。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认真准备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不建议压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以免因人数众多造成网络拥堵,报名不成功。
4.相关说明及要求
①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即可报考。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类似但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②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③报考中职学校暂未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考生,自签订合同起两年之内须取得相应层次和本次报考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音、体、美三科采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学科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含)5:1,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比例高于5:1时,先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入围名单,再进行面试,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在面试上微型课的基础上考核专业技能,专业技能考试方式为:音乐为自主选择,体育技能以报考岗位专业方向进行室外展示,美术岗位以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方式进行。
2.笔试于2024年7月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4日8:00起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考语文专业知识和写作,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以上岗位考试难度与高考水平相当;职中机械制造、服装、国际贸易三岗位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知识。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试讲(上微型课)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试讲内容为我县现行使用的中小学(高一、职二、初二、小五)相应学科教材。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低于2:1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成绩合成: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形成综合成绩(音、体、美三科面试成绩50%和专业技能测试50%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面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需笔试的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所有岗位均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从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及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上述第2点规定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符合入围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的,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体检后放弃)的岗位,可递补一次。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教育局、县委编办等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已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凭学校有效证明等报名的,考察前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的缺额,可以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造成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其他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未尽事宜,以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解释为准。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监督举报电话:
李颖川(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0739-3608760
杨更祥(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0739-3666817
咨询电话:
人社局:卿 青 0739-3681035
教育局:谢小林 0739-3664073
附件: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